中化新網訊 1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完善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建立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
《通知》指出,對服務于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未參與配儲的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各地可給予容量電價。容量電價水平以當地煤電容量電價標準為基礎,根據頂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為滿功率連續放電時長除以全年最長凈負荷高峰持續時長,最高不超過1),并考慮電力市場建設進展、電力系統需求等因素確定。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實行清單制管理,管理要求由國家能源局根據電力供需形勢分析及保供舉措等另行明確,項目具體清單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在有序建立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方面,《通知》提到,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后,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適時建立可靠容量補償機制,對機組可靠容量按統一原則進行補償。新能源裝機占比高、可靠容量需求大的地區,應加快建立可靠容量補償機制。
據國家能源局數據,截至2025年底,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38.9億千瓦,同比增長16.1%。這是我國風電光伏累計裝機首次超過18億千瓦,達到18.4億千瓦,占比達47.3%。
記者了解到,風光電源固有的間歇性與波動性給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帶來了嚴峻考驗。近年來,國家層面針對發電側電價結構性改革采取了多次重大舉措,部分省份還結合實際實施了氣電兩部制電價和新型儲能容量電價等機制。其中,湖北、甘肅、寧夏等9省份公布了電網側獨立儲能容量補償政策及價格標準。
近日,上海港成功完成單次3643噸國產綠色甲醇加注作業,創下國內港口該燃料單次加注量新紀錄,標志著上海港已構建起從生產、儲運到加注的全鏈條甲醇燃料供應能力。
春回大地,新局開啟。今年全國兩會上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為能源化工領域的綠色轉型擘畫了新藍圖。
2月26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李創軍發表署名文章表示,要把擴量提質、可靠替代作為“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線。